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和省卫生健康委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护士条例》(2008年5月12日)颁布后入学的,必须为3年制。
3.特殊情况的认定
(1)外省中专学历:报名时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必须提供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的招生底册。
(2)国外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军队院校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毕业证丢失:补办《毕业证明书》(中专学历由省教育厅出具,大专以上学历由学校出具),学校或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无效。
(5)3+2的学历:中专毕业证和大专毕业证均要提供。
二、报名审核要求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必须于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8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数码照片,确认后打印《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然后到邢台市卫健委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特别提示:考生《申请表》右上角条形码和验证码以最后一次修改信息后所生成的为准,请考生修改信息后,务必重新打印新的《申请表》,否则无法进行确认。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一)审核地点、时间:
审核地点:邢台技师学院企业培训中心(邢台蓝之领大酒店,邢台市桥西区莲池大街与钢铁路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北)
审核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12月13日 冀南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英才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沙河市卫生学校应届毕业生
12月14-15日 邢台医专应届毕业生
12月16-17日 往届毕业生
(二)往届毕业生须提交的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三)应届毕业生先到所在学校,然后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四)关于《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往届毕业生)审查意见”的说明:
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所在单位在审查意见处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审查盖章;毕业后两年内且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且档案由个人临时保管的,考生本人携带档案到户籍所在地考点报名,并在审查意见处填写“档案在自己手中”并签字说明情况。
(五)资料装订顺序:①毕业证②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③毕业证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现场缴费的方式。
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7〕1号)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
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0年5月16、17、1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如果身份证丢失,请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审核(仅限用于资格审核,考试时必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照片的要求: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严格按照规定的尺寸上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露出双眉、双耳,不得配带任何发饰,确保照片清晰,如果照片为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
(三)考区报名材料均以第一次提交为准,不再因补交材料进行二审。各学校对2020年应届毕业生,务必提前核对好招生底册与报名信息,考区审核时如出现应届生申请表和招生底册信息不符,将退回报考材料,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接受其报考。
(四)各单位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有关考试作弊入刑定罪等内容宣传,教育考生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文明应考、诚信应考,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和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考生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18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六)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