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丽水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浙江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19〕4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二)考试时间:2020年5月16、17、18日三天,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共分6轮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包括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报名
(一)全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共设13个报名点。市考点设在丽水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36号,电话:0578-2618868。
(二)丽水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到丽水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市、区)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现场确认;丽水学院医学与健康学院、丽水护士学校、丽水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的应届毕业生由本校进行现场确认。
(三)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1份;
2、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申请人为2020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考点办理集体报名。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自2019年12月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考生须持上述材料,到考点及相应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丽水护士学校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6日)(具体确认时间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2020年2月9日前考区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才能视为正式报名,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六)考试缴费形式及标准
考生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开始缴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时间从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23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报名。2020年我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规定执行,每人每科71元。
四、准考证打印
自2020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
五、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
六、考点、报名点报名咨询电话
莲都区卫健局:0578-2025962
龙泉市卫健局:0578-7262763
庆元县卫健局:0578-6122362
青田县卫健局:0578-6500792
云和县卫健局:0578-5528168
遂昌县卫健局:0578-8132066
松阳县卫健局:0578-8063642
景宁县卫健局:0578-5089756
缙云县卫健局:0578-3134813
丽水学院医学与健康学院:0578-2115523
丽水护士学校 (原丽水市职工中等卫校):0578-2635872
丽水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原丽水市卫校):0578-2299568
丽水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0578-2618868
附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报名参加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及《护士条例》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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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人事档案存放人员、在校学生),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虚假,由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单 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