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卫生计生函〔2018〕148号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集中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龙感湖管理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定于11月份-12月份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市护士执业首次注册资格审核工作。为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请人申请注册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护理执业的。
二、 申请注册的材料
(一)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三)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四)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五)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六)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七) 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 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即临床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 申请人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2张(不得使用大头贴和非照片打印纸打印的照片)。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以上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审核材料要求
(一)关于学历证书。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专科以上学历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最少到2018年12月31日),2001年以后毕业的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2001年以前毕业的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证明。
(二)关于成绩证明。2011年以后考试合格的考生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时,需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考生成绩单不能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成绩证明。2010年及以前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用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作为成绩证明。
(三)关于实习证明。临床实习证明(即实习手册)必须与申请人学历证书的时间和学校名称一致。临床实习证明与学历信息不一致的,不予注册。
(四)关于信息录入。各单位录入信息时要认真细致,反复核对,确保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复审时要加强信息的核对,确保《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与《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一致性。
(五)各地、各单位要按文件要求及时通知到位,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按照上述九项材料顺序统一装订(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及实习手册等证件的原件都订在一起,放在资料的最后;所有的复印件放在一起,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放在最上面,另交的两张照片贴在注册申请审核表第一页的右上角处)。
(六)对逾期提交的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各地、各单位如进行受理后仍由各县、市、区卫计局统一集中上报,市卫生计生委不再受理个人申请。
四、时间安排
市卫生计生委将于11月下旬-12月上旬集中办理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护士执业注册资格审核,集中审核时间及地点安排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精心组织,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有关工作。
(二)各地各单位将注册资料送交市卫生计生委审核时,须同时提交《2018年度下半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以方便审核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护士注册相关表格可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中下载。
(四)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和龙感湖管理区具体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科联系人:裴小满
联系电话:0713-8812961
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联系人:陈聪
联系电话:0713-8669729
附件:1.2018年度下半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集中审核安排表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护士执业注册体格检查表
4.2018年度下半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人员汇总表
黄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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