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内蒙古护士注册情况,内蒙古护士首次注册对象条件及资料要求如下:
首次注册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和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首次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手册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聘书或劳动合同1份(有机构公章);
7.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副本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首次注册的其他情形: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交二级甲等医院以上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本文仅供参考,如与当地要求不符,请以当地当年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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