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须知
(电子化注册)
一、受理范围:
遗失北京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
二、办理流程
(一)护士登录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网上办事-北京市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护士电子化注册”栏目,进入“北京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个人签字)原件扫描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纸上);
3.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电子版;
三、护士在收到制证完成通知后,将全套纸质申请材料(机构打印生成、识别码、加盖公章)提交至市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领取证书。
四、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在线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
四、有关事项
1.护士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需与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完全一致。存在不一致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撤回已作出的许可决定。
2.个人在线提交的电子照片将用于证书制作,需符合证件照要求。
3.申请材料模板请在护士注册系统个人端或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五、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B区14-17号窗口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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