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湘潭岳塘区护士执业注册规定如下:
一、行政许可事项
护士执业注册及执业证书核发
二、许可对象
护士执业注册及执业证书核发申请人
三、许可依据
《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令第517号)
四、许可机构
岳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许可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护士条例》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六、申请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及执业证书核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湖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 申请人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校(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护理、助产专业毕业证书;
4.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 护士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及实习手册审核证明(原件、复印件);
6. 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聘用证明;
7. 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8. 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1张;
9. 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0.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注册的,还应提交在拟执业机构注册主管部门开具的临床护理培训通知单及注册主管部门规定的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疗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七、办理流程
1.接收申请。岳塘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统一接收行政许可相对人提交的纸质申请,并明确申请人接收相关行政文书的方式。综合窗口向申请人出具接收回执,并于当天转交岳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受理申请。岳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查,作出《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者《行政许可申请补正告知书》或者《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以上文书送达给申请人。
3.审查和决定。岳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程序对申请进行初审、复审和决定,并依据审查和决定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送达结果。岳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承诺的时限内将《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日。
承诺时限7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和投诉
1、现场咨询和投诉。岳塘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统一接受现场咨询,同时岳塘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科接受现场投诉。
2、电话咨询和投诉。咨询电话:0731-55568274;投诉电话:0731-55568157。
3、公示。实行行政许可决定网上公示,网址:岳塘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