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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护士注销注册材料

责编:刘雄才 2017-10-31
执业护士资料领取

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护士,须进行护士注销注册。为此,小编特分享北京护士注销注册材料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二、提交材料: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1.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2.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的申请书(加盖机构公章)或个人提交的申请书(个人签字);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1.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处罚决定书》;

2. 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的申请书(加盖机构公章);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1.被注销人的《死亡证明书》或《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

2.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的申请书(加盖机构公章);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受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六里桥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时间: 9:00-12:00;13:3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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