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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在变更执业地点时,应向拟执业地设区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办理变更相关手续。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山西护士变更注册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山西护士变更注册提交材料目录: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其中1份返申请人或申请机构)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需复印清晰完整并加盖执业机构公章)。
备注:
1.护士在设区的市辖区内变更执业地点,应当向执业地设区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2.护士跨设区的市变更执业地点,应当向拟执业地设区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3.护士出省变更执业地点,直接到拟执业机构的执业登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自2013年10月28日起,护士入省变更执业地点,应当到拟执业地设区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自2014年7月1日起,军队护士到地方医疗机构执业,应当到拟执业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变更至委直委管医疗机构的军队护士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