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利润的经济组织形式。与公司不同,合伙企业没有法人地位,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和损失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按照约定或按照其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二、合伙企业的种类
1.普通合伙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由一名或多名有限合伙人以其名义参加,承担有限责任,一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以其名义参加,承担无限责任。
三、合伙企业的特点
1.合伙企业没有法人地位,合伙人对债务和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2.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利润,合伙企业的收益直接归属于合伙人。
3.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比较灵活,适合于小型企业。
4.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较多,如按照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四、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1.优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比较灵活,合伙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经营策略,适合于小型企业;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较多,如按照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2.缺点:合伙企业没有法人地位,合伙人对债务和损失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容易产生矛盾,需要谨慎选择合伙人;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不够透明,难以吸引投资。
相关推荐:
课程名称 | 有效期 | 课程价格 |
证券专业水平测试教材精讲视频课程(法律法规) | 购买后365天有效 | 159 |
证券专业水平测试教材精讲视频课程(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 购买后365天有效 | 159 |
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讲解视频教程 | 购买后365天有效 | 159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讲解视频教程 | 购买后365天有效 | 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