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保荐代表人成绩三年有效。根据《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第九条,测试科目的成绩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或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其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成绩在此期间持续有效。测试成绩超出有效期的,相应成绩失效。
证券从业水平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达到60分及60分以上的考试测试成绩,视为合格成绩。
1、一般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设定2门,名称分别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2、专项业务水平测试设相应考试科目1门。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和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的考试科目分别对应为《投资银行业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考生取得专项业务水平测试合格成绩后,应当每年参加并完成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应业务培训,未按要求完成相应业务培训的,其合格成绩不再有效。
3、高级管理业务水平测试的考试科目均设1门,分别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高级管理业务水平测试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维持3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