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证券从业证依旧生效。考生按照改革后的资格考试测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测试后,取得规定科目有效合格成绩,即为资考试测试合格人员。
一、成绩合格前提
(一)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考试合格。
(二)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投资银行业务》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合格。
(三)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分析师资格考试合格。
(四)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投资顾问资格考试合格。
(五)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公司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测试合格。
拥有《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一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长任职资格测试合格。
(六)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四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公司合规总监任职资格测试合格。
(七)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测试合格。
资格考试测试合格人员,具备其他相应规定条件,在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或任职资格。
二、改革前有效合格成绩的效用衔接
考生按照改革前的资格考试测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测试后,取得的合格成绩,在其有效期内相应转换为改革后的有效合格成绩效用。
(一)关于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
改革前的资格考试科目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和《证券投资基金》。
1、通过基础科目《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的,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合格。
2、通过一门及一门以上专业科目的,应通过改革后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或《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后,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合格。
(二)关于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改革前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科目由《证券知识综合考试》和《投资银行业务考试》组成。改革前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合格的,认定为改革后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合格。
(三)关于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考试
改革前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考试科目由《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分析》组成。
1、通过改革前的考试科目《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分析》的,认定为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合格或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合格或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其他)资格考试合格。
2、仅通过改革前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的,应通过改革后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后,认定为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合格。
3、仅通过改革前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的,应通过改革后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后,认定为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合格。
4、通过改革前的《证券投资分析》的,应通过改革后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后,认定为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合格或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合格或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其他)资格考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