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8年4月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最新中国证券业协会会费收缴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协会会员、观察员必须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分为入会费和年会费。
第二条 会员、观察员须在入会时一次性缴纳入会费。法定会员入会费为每家10万元;普通会员、观察员入会费为每家1万元。
第三条 会员、观察员按以下标准每年缴纳年会费。入会当年免交年会费。
(一)法定会员年会费分为10万、50万、100万元三档,按其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万分之一点五作为计算依据。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万分之一点五不足50万的,按10万元缴纳;达到50万但不足100万的,按50万缴纳;100万及以上的,按100万元缴纳。
(二)普通会员、观察员年会费按每家1万元缴纳。
第四条 特别会员免予缴纳会费。
第五条 会员、观察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入会费在入会注册登记后15日内缴纳,年会费按照协会通知要求的时间缴纳。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会长办公会可减免会员、观察员会费。
第七条 本办法经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颁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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