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梧州考区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做好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参加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初级通过考后公示审核、中级在规定时间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领证书提交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如非本人领取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领取事项。(非市辖区的各市县考生请咨询各县(市)财政局)
办公地址: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25楼28室(会计服务大厅),办公电话:3824263。
本通知下达之日(2021年1月19日)起即可领取证书。
原文链接:http://czj.wuzhou.gov.cn/xwdt_12032/tzgg_12033/t77245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