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高明区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质)证书的通知
2020年度高明区通过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现定于3月1日至3月31日发放证书及《报名考生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法:
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书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上述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二、发放时间:
领取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发证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荷花巷38号(高明区开放大学招生处),联系电话:88638933
四、其他注意事项
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及配合测量体温。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