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现就我市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对象
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我市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的考生。
二、领证时间、地点
集中领证时间为2021年2月8日至8月底期间的工作时间段内,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考生到报考时选择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
三、领取方式
(一)初级证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中级证书。取得中级资格的考生,先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hncz.gov.cn/kj/)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非全日制学历应同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较高学历证书原件),到证书领取地点进行信息复核、确认后领取。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为避免出现聚集风险,请考生尽量错峰领取,做好自身疫情防护,佩戴口罩,出示通信行程卡、健康码相关信息,并遵守当地财政部门的防疫要求。
2021年2月7日
郑州市各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代码编号、联系方式及发放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