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包头考区的考生: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证书已全部办理完毕,自2021年2月1日起开始领取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
由于疫情原因,领取证书分为春节前、后两个阶段进行,春节后领取证书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一)领取时间
2021年2月1日—2月5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领取地点
“会计资格无纸化考场”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九号街坊6号底店
二、现场领证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包头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要求,考生领取证书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
1、国内高风险地区及近14天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提供“来包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集中隔离14天”和“来包后第7天、第14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国内中风险地区及近14天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提供“来包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居家隔离14天”和“来包后第7天、第14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国内低风险地区返回城区人员,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低风险地区跨省返回农村牧区人员,提供“来包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来包后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所有考生领取证书时,须现场进行“个人健康情况申报”。申报流程如下:进入微信公众号“鹿城健康365”;点击“疫情防控”“新冠肺炎防控”“申报健康信息”模块;填写个人健康情况;并经工作人员测量“当前体温”低于37.2℃后完成申报,生成“电子健康码”绿码。
(二)领证材料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审核及证书领取通知》要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级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不需考后审核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2、中级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并进行考后审核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信息表没有打印或丢失的,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4)非包头户籍考生除持有上述资料外,还须出示包头市“有效居住证明”。
(三)其他事项
1、为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疫情防控风险,请广大考生如非必要暂缓领取证书,领取时限不做限定,可待疫情平稳后再行领取。
2、代领人需携带考生上述资料,及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按照上述现场领证要求办理。
3、“成绩合格单”下载流程如下: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点击“成绩合格人员信息查询”输入个人信息;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咨询电话
0472-5228672
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