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南京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2021年1月21日起到报名所在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同时领取合格证书。请考生做好自身疫情防护,佩戴口罩,出示通信行程卡、苏康码相关信息,并遵守当地财政部门的防疫要求。
一、中级资格:成绩合格的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直接领取中级合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成绩合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审核,再领取初级资格合格证书,资格审核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三、领取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京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njcz.gov.cn/njsczj/202101/t20210119_2798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