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证书领证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我省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和高级资格证书(除武汉市)领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级资格证书的领取
中级考试合格考生请到报考时选择的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具体领证时间、地点、方式以当地财政部门通知为准,相关咨询电话等附后。
二、高级资格证书及个人申报材料的领取
(一)时间:6月15日起,工作时间内。
(二)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北环路44号省会计考办,电话027-87313587。
(三)方式:
1.疫情期间,预约领取。请于工作时间拨打预约电话:027-87313587。预约完成后按预约时段到省会计考办领取证书、评审表和个人申报材料。
2.疫情结束后,恢复正常领证,无需预约,材料齐全情况下现场办结。
3.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咨询武汉市人社部门。
三、相关要求。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领证,复印件留存备查。单位集体领取高级资格证书的,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发证时各地不得附加继续教育等任何条件。
四、按照有关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考试结束后或补办后五年内未领取的,按规定逐级回收销毁。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包括未通过人员)自评审结束之日取1年内未领取的,按要求销毁。
湖北省会计考办
2020年5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czt.hubei.gov.cn/fbjd/tzgg/202005/t20200518_22770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