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6号)和《关于2026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26号),2026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17日、18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核查工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试设置
(一)考试科目。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两专业为主客观混合题,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两专业为主观题)4个科目。(详见附件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详见附件2、附件3)。
(二)成绩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类别(报名条件详见附件2、附件3)。
四、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并按有关要求对不实承诺进行处理。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7月24日至8月3日。
(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资格核查、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详见附件4)。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规定执行,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报名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七、成绩发布和考后复核
(一)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二)成绩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将按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s://zhaopin.hainan.gov.cn/)进行公示。
(三)考后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八、考试有关事项
(一)应试人员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相关须知事项,提前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
(二)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6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6年7月10日
附件1
2026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10月17、18日)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0月17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14:00-16:30 | 建设工程计价 | |
10月18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
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 |
附件2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海南):
一、考全科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二)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二科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二)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报名时须上传相应材料。
三、增报专业
已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境外及港澳台人员报名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外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境外及港澳台人员报名时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原文链接:https://zhaopin.hainan.gov.cn/#/ggfw/common/zwgk-detail?bcz016=c5c0a76be38340058c6a4983a64d1f07&formPath=%2Fggfw%2Fzcfg%2Fzcfg-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