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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十一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1456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一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0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10/t20211028_252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