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度经济师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防疫补充公告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依然十分严峻,疫情传播速度快、扩散风险大、外溢范围广。根据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和湖南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前往考点参加湖南省2021年度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1、无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与报名时一致),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防疫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标记视为黄码);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4、10月2日以来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5、10月16日以来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
北京市昌平区、丰台区旅居史;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旅居史;甘肃省兰州市、张掖市、陇南市、嘉峪关市旅居史;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贵州省遵义市旅居史;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吴忠市旅居史;山东省日照市旅居史;河北省邢台市、保定市、石家庄市旅居史;湖北省天门市旅居史;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旅居史;云南省德宏州旅居史;黑龙江省黑河市旅居史;其他涉疫的设区市旅居史。
7、10月2日以来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10月16日以来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所在考区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或考试组织部门规定的不能参考的其他特殊情形。
考生务必及时认真阅读我院及所在考区考试部门网站发布的相关考试疫情防控通知公告,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如实向所属考区组考部门申报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等防疫信息。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3ef3c857-3338-4ab2-a7f8-94af6406bd93/InternalArticleDetail.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