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西藏自治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拟对合格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的复核材料
(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二)报名条件中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三)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应免试材料。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2021年8月24日-9月10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办理方式)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办理。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件方式)发至xzrskszsgl@sina.com,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级别、联系方式等信息)。
现场提交: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后台32号窗口)。
复核咨询电话:0891-6655586
三、相关要求
复核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监督举报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673399095165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