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1年大连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核具体事宜如下:
人事考试部门将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事考试部门将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大连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表》等原件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报考免试级别的。
(6)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二科”级别的相应材料(仅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提供)。
4.审核时间:8月19日—8月27日(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现场审核地点: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人事考试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