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注册造价师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全省开展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2021年继续教育工作,并通过“江苏省造价从业人员远程教育网”为全省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提供年度继续教育网络课程服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造价从业人员远程教育网开放继续教育课程
江苏省造价从业人员远程教育网于2021年4月20日起为造价师提供继续教育服务,投放2021年一级造价师网络教育课程和二级造价师网络教育课程。
造价师可登录“江苏省造价从业人员远程教育网”,按照界面提示入网学习,完成学时后即可自行在线打印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出具的“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作为造价师注册和延续注册的凭证。
造价师参加省协会组织的学术交流、教育教学、学术调研、论坛讲座、专题座谈、课题研究、案例编写、课件制作、论文评审等活动,由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并出具“继续教育学习学时证明”,作为造价师注册和延续注册的凭证。
二、入网接受继续教育流程及费用
入网用户登录“江苏省造价从业人员远程教育网”,按页面提示选择课程并在线支付150元/年培训费。交纳培训费应在支付的同时填写“发票信息”,并自行在线打印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培训费在线支付成功,“江苏省造价从业人员远程教育网”即自动为学员开通学习。
三、继续教育服务联系人
培训费交纳、继续教育课程开通、在线打印发票等方面的事宜联系人王钰玥(省造价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25-83722167)。
在线学习网络技术支持和服务方面的联系人丁统卫(南京睿恒智晟科技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025-83379627)、宋芊君(省造价协会教育培训部,联系电话025-83722129)。
2021年4月19日
抄送: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市造价管理处(站)。
原文链接:http://www.jszjxh.com/w/portal/newsDetails?newsId=100000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