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9〕5 号)精神,现将我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2月1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下午:2:00-4: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和“安装工程”4 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点设在省直和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1 项至第4 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时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2016 年3月1日前取得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的;
3.具有经济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其他专业的,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8055503、88055530(建筑与安装专业)、571-83789623(交通运输专业)、0571-87099751(水利专业)。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或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流程。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于9月21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报名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在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专业、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 栏目)。
2.报名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 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3. 报名人员在报名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传错照片等,务必经过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我院处理。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88395085。
4.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12月8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登记处理。
(二)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报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凡在 2019 年曾经报过“考全科”并交费成功,无论是否到过现场考试,今年继续报考原专业“考全科”的,应按“老考生”报名,其他人员(包括首次报考的、去年“考全科”今年更换了专业的、报考“免一科”和“增项”级别的)均按“新考生” 报名。对于去年“考全科”并已通过基础知识科目,今年若更换了专业,或将专业科目错报成“免一科”和“增项”级别的,原合格成绩无法使用。
2. 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考生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3.网上报名时,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和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使用、成绩合格证明注册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担责任。
4.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根据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或户籍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在我省的工作地或户籍地)。否则,若影响参加考试或成绩合格证明领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每人55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为每人75元。考生所需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现场考务办领取。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社保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分别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 http://www.ceca.org.cn)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 http://www.jtzyzg.org.cn)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 站(http://www.giwp.org.cn)免费下载。基础理论使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 7 础知识》(2020年版),《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2019版),《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2019版),《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交通运输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公路篇2019版)。
七、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别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开卷考试(可携带资料见附件1),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闭卷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和存储功能)、削笔刀、钟表(无声、无收发和拍摄存储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户籍证明)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考生在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因考生自己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不得更换。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
八、考后事项
(一)成绩公布和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考试成绩经报省考试相关主管部门核准,以及在省人力社保厅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从“便民服务” —“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查询考试成绩,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
(二)成绩合格证明使用
取得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符合报考和注册条件的,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行业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等,具体工作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情况核查
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或成绩合格证明使用(注册)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虚假承诺的,将依据“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作出合格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处理,涉及违纪的按人社部第 31 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九、有关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2)。
(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资格考试考点防疫方案”和“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14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相关准备,考中做好配合工作。各考务部门和考点单位要协调配合,针对防疫方案,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和安全管理。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 10 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
1.二级造价工程师《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书目
2.2020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0 年 9 月 11 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省水利建设行业协会,各市建委(建设局) 、义乌市建设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综合科 2020 年 9 月 11 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www.zjks.com/file/2020/09/20200911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