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考区)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六项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1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164号)、《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166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19〕12号)以及《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19〕11号)等有关考务文件规定及安排,我局对我市2019年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在线报名服务平台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需要进行人工核查以及2018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审核通过的95名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公示期为: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1日。
对所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举报。举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上述有关举报的材料均应在公示期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专技科0731-28682935、28681071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zzksw.com.cn/info-detail-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