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复核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要求青海省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考后复核,既现场审核资格条件,共89人 (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名单所列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如若没有到场,影响后期合格证书的发放,请成绩合格考生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现场复核不再进行电话通知,所需内容均以公告为准。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