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及《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通知要求,现就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凡注册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均需申办延续注册。
二、申报资料
1.网络申报资料:申请人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henanjs.com)“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在“各类业务申报”中“延续注册申报”菜单下进行相关操作:
(1)核对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应扫描件,在“基本信息”表内填写申请人基本数据,如无相关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有变更,请补齐或重新扫描指定相关证件;
(2)在“工作经历填写”栏目下,核对工作经历信息,完善个人从事造价工作经历情况;
(3)在“工作业绩填写”栏目下,填写申请人近两年主要从事的工程项目内容,要求不少于3项;
(4)在“继续教育信息填写”栏目下,填写申请人自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5)所有资料录入后,保存申请,打印《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签字盖章注明日期,然后扫描上传并“上报数据”。
2.书面申报资料
(1)《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份;
(2)造价师本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基本资料填写齐全后,打印《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三、有关要求
1.此次延续注册必须完成2018-2019年度30学时的选修课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2.申请延续注册人员由所在单位对《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审核盖章,并提交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3.接收资料时间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接收资料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2019年12月26日(每周二下午、每周五上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延续注册的人员不再安排补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金环
联系电话:0371-63868216
地 址:郑州市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一楼大厅(北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