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考生如何将自考合格成绩转入天津市?要收费吗?
转考指考生合格成绩的转出、转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合格成绩可以相互转移,作为外省的考生,如果想要将自学考试合格成绩转入天津市,在满足“学分达到要求”、“成绩合格课程门数达标”等条件的情况下,可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通过“自考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转考,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需缴纳复查考试成绩费(10元/科)。如果存在转考的需求,可密切关注天津招考资讯网发布的有关公告,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转入手续办理】
外省的考生将合格成绩转入到天津市的转入手续办理规定如下:
1、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天津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需在转出省市办理转出手续。
2、对应课程原则: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出的专业课程名称、代码需要与天津市专业课程名称、代码完全一致,且学分不低于天津市专业课程计划中的课程学分。
3、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天津市的考生,需在天津市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天津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4、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天津市的考生,毕业环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需参加天津市组织的考试。
5、考生可在每年3月、9月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通过“自考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具体的办理时间及操作办法请密切关注通知。
6、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转考电子档案退回原转出地。
【转考办理收费标准】
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需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10元/科)。
以上则是“外省考生将自考合格成绩转入天津市的转入手续办理规定以及转考办理收费标准”的相关介绍,大家可在考前多进行一些刷题练习,积极备考。如需了解更多自考相关内容,可点击本文资料下载处“立即下载”保存查看。小编会持续给大家更新自学考试方面的更多消息,建议大家可以收藏本网站,有利于及时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