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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自学考试学生完成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良好以上,经审核准予毕业。
3.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各科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计算平均分的课程不含免修免考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各科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
4.参加省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考,成绩合格。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不符合第三条规定条件者;
2.学习期间有考试作弊者;
3.超过申请学位时限者;
4.经校学位委员会认定为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学士学位每年的申报条件不会有太大改变,以上内容参考自2019年汕头大学学士学位申报通知,考生在申报时请以当年院校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