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学考试免考政策大全
陕西省自学考试免考政策大全
一、第二学历考过的科目可以免考
陕西省考试正文文件原文内容: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原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和现报本科专业学科门类相同,可直接报考。原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和现报本科专业学科门类不同,亦可报考,但须加考该专业专科段3-4门相关课程(各专业加考的具体课程另行规定)。
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第二专业考试,可免考:(1)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2)已学过名称相同且学分一致或高于的课程。
二、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四六级证书均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成绩单不能免考
陕西省考试正文文件原文内容:
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从2001年10月开始,自学考试考生参加PETS—2、PETS—3级考试笔试合格的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专科公共英语(一)、本科英语(二);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可替代专科英语(一)、本科英语(二);目前英语四、六级考试分数成绩通知单不能替代;英语专业毕业的考生亦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除免考公共英语外,专业英语课程都不能免考,如涉外经济专业:基础英语;国际贸易(本科):经贸知识英语、外贸英语写作等课程均不能免考。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但是必须得有2个模块的NIT证书才能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这2门课程。
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2门课程。
陕西省考试正文文件原文内容:
1、从2004年12月起,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停止执行省自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有关免考课程的通知》《陕考办(2000)18号》中“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的工科类专业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规定。
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3、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4)工科类各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另一模块(<<因特网>>、<<局域网>>等其中之一)两个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经济管理类和文、法、医、农类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计算机操作基础>>及另一模块(<<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桌面表格>>、<<数据库>>、<<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绘图>>、<<局域网>>、<<因特网>>、<<多媒体应用>>等其中之一)两个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模块(管理系统计算机应用)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课程:【00051】管理系统计算机应用和【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两门课程
还有一部分考生办理准考证时间比较早,以前考过的科目名称发生变化调整,在这里也需注意,有些老科目是可以替换新的科目,比较繁琐,就不再赘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