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升本)专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为适应我省监狱、戒毒系统及监所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以下简称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考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和组织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200106号)精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接受广东省司法厅(以下简称省司法厅)委托,决定从2021年起,在我省开考监所管理( 专业代码:330101K,专升本)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考学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二、报考对象
本专业开考方式为委托开考,报考对象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工及有志于从事监狱、戒毒工作的其他人员,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专科在读学生。报名须通过省司法厅(或其委托部门、单位)资格审核。
三、专业基本情况
本专业为本科层次,专业类型为专升本,培养规格总体上与普通高校同层次专业水平相一致,执行全国考委和司法部共同制定的专业考试计划(详见附件1)。每门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省考委颁发的课程合格证书;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满足毕业条件者,可获得由省考委盖章并有主考学校副署的毕业证书。符合相应学位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相关规定授予学位。
四、考试组织
省考委按全国考委相关规定接受省司法厅(或其委托部门、单位)的集体报名,组织考试、建立考籍档案和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及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
省司法厅(或其委托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生源、资格审核、统一报名、开展助学辅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地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协助考籍管理,指导和监督助学等工作。
主考学校在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工作,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考生按省、市考办公布的自学考试报考工作安排选择相关课程进行个人报考。
五、考试时间安排
本专业2021年各门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使用教材详见附件2、3.
附件: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2.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升本)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3.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升本)专业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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