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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0年下半年(10月)自考时间安排

责编:訚星楚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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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0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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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0年下半年(10月)自考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是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限制报考条件:

1.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停考处理者,在停考期间报考,各考区不得予以审核,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2.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3.护理(学)专业限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在职人员报考。该专业的临床实习在有条件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实施,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科目必须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实习结束后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4.公安管理专业限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青海2020年下半年(10月)自考停考专业

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考计算机应用等11个专业的通知》(青考办[2020] 3号)要求,自2020年下半年起金融学、网络工程、政治学与行政学、英语、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小学教育、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护理11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

过渡办法: 

1.停考专业安排3年过渡期,自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2024年4 月起不再安排相关专业课程考试。

2.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各主考学校在此期间正常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

3. 2023年12月后,仍未取得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至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其已合格的课程成绩可顶替其他开考专业中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课程成绩。也可到其他省份报名考试,并办理合格课程成绩(免考成绩、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除外)转出手续。

原文地址:http://www.qhjyks.com/docs/2020082411251555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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