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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招生办提醒:提高防范意识,谨防自考诈骗

责编:希赛学历 2020-03-30
自考资料领取

近日,有考生反映接到打着“教育中心”、“京佳教育”等名号的短信,通知考生“了解考试重点划分、考试相关注意事项、领取资料”等,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考生加QQ后骗取钱财。当前正值广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2017年4月自考报考结束、即将参加考试阶段,有的考生突然收到此类信息,容易被迷惑。为提高考生防范意识,防止不法侵害,特作以下提示:

一、自学考试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社会助学机构应经省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审核,方可举办自考助学活动。

二、目前经自治区自考办审核的社会助学机构仅限于我区部分高等院校和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助学平台”)。未经自治区自考办登记注册审核,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均属于违反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行为。

三、社会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除报考时在“广西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系统(http://zxks.gxeea.cn:8080/gxzkweb/Page/Index.jsp)”中缴纳报考科目的考试费外,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我区院校自考助学班考生、专本衔接试点考生和参加网络助学考生,除报考时在“广西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系统”中缴纳报考科目的考试费外,仅向助学院校或网络助学平台缴纳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助学费用。除此以外的任何机构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费用,考生均应高度警惕,理性判断。

四、我区院校自考助学班考生、专本衔接试点考生和参加网络助学考生参加自学考试,仅由助学院校或网络助学平台组织教学,凡主动联系考生要求加QQ号码、帮助了解考试重点划分、领取资料等,必是别有用心的机构和个人设置的陷阱,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谨防受骗。

五、我区自学考试各类信息均发布在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和广西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ID:liuyuanqingfeng),官方微博:广西招生考试院(地址:新浪、腾讯、人民网微博)。考生应通过官方渠道或前往考点了解考试政策规定、相关注意事项等信息。如考生或考生家长掌握了有关机构及个人的违法违规事实和材料,可向自治区自考办、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举报(举报电话0771-5587395,举报QQ:3058429839)。

六、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教育法》对组织考试作弊、窃取贩卖考试试题和答案、代替考试、生产销售和使用无线考试作弊器材等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明确规定。自治区自考办、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要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切勿轻信各种团伙和个人“助考”的蛊惑以致上当受骗,蒙受损失。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7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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