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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阳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

责编:王娟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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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名全称:安阳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 10479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 436 号(弦歌大道校区);河南省安阳市文明大道 265 号(文明大道校区),邮编 455000。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

2、外语语种: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组织机构和计划编制

1、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 素, 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专业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各专业招生计划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 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规则

1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统一组织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原建档立卡考生录取办法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

2023 年学校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学 费标准具体如下:普通本科文史类(含体育类) 为 4400 元/生·年,普通本科理工类为5000 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为 8000 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 6 人间 800 元/生·年;4 人间 1000 元/生·年。

如遇政策调整,按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九、奖励资助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 、服兵役学费资助: 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 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 减免标准 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 12000 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 12000 元。

2、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也可在 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 12000 元。

3 、奖学金: 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级)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 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 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 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学习等方面综合表现优 秀的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 2000 元;为鼓励在校生从学校地参军入伍保家卫国, 设立安阳师范学院入伍大学生专项奖学金,每生 1000 元。

4 、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 平 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 元。由学校应征入伍学生可申请最高 5000 元的安阳师范学院入伍大学生专项助学金。

5 、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 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家庭经济特别 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十、附则

1、具有安阳师范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学生,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 修完教育 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安阳师范 学院毕业证书,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 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 号) 以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 号) 有关规定执行;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安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 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份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相关省份政策为准。

4、本章程为安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的纲领性文件, 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5、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仅适用于 2023 年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使用,解释权在安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网址: http://www.aynu.edu.cn

原文链接:https://zs.aynu.edu.cn/info/1003/16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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