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九江学院专升本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
(一)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数据上报等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系统进行。
(二)执行省教育厅按考试九大类划定的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要求,且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成绩不得低于本科目总分的60%,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投档。
(三)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四)“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学校可以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调整计划方式在“免试计划”录取后,经学校研究、报省教育厅批准,在我校专升本专栏公布。
(五)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六)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上传预录取考生录检复核。
(七)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来工匠培育计划学生、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按照赣教高字〔2021〕62号文件要求执行。
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编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按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颁发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联合培养专业标注培养高校名称),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毕业后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