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接收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三、选拔计划和选拔方法
1、2021年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150人。
2、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在高职院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我校命题,采取专业理论笔试的方法,择优录取。
四、推荐、报名和审核
(一)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按照我校接收专业计划的1:1.5比例下达推荐名额,各推荐学校按照名额进行推荐(具体各校推荐名额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逾期不予补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
2、我校本科招生专业对考生所学的专科专业有相应的要求(详见第五条报考专业要求),考生所填报的本科专业须符合本科专业对考生所学的专科专业的要求。
3、报名程序及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厅具体通知。
(三)审核。由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推荐学校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学生推荐报名表(包含学生的附加照片)、推荐报名汇总表(须盖学校公章)以及汇总信息库(Excel电子表格)报送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