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徐州工程学院专转本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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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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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符合报考条件,按照专业理论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我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
4、对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跨类别报考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二、转入与培养
1、我校将录取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2、“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4、我校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单独编班,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和教学评价。
三、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