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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春学院专升本调剂录取办法

责编:王美兰 202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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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工作原则

(一)科学选拔,注重质量。严格遵循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科学考察方式和方法,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公平公正,透明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学校声誉和考生合法权益。

(三)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的基础上,突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调剂录取工作

(一)调剂专业及计划

表1:宜春学院2021年专升本调剂录取专业、学制及招生计划

专业类院校名称专业名称联合培养院校名称计划总数普通计划退役士兵计划获奖学生计划脱困人口计划
动物生产类宜春学院动物科学
75110
动物医学类宜春学院动物医学
85012
林学类宜春学院园林
2217113
植物生产类宜春学院园艺
1917110
植物生产类宜春学院农学
108110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宜春学院环境科学
1513101
材料类宜春学院材料物理
85111
电子信息类宜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
1614011
机械类宜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73220
土木类宜春学院土木工程
73112
自动化类宜春学院自动化
8322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宜春学院工程管理
106112
护理学类宜春学院护理学宜春职业技术学院80134
新闻传播学类宜春学院广告学
63111
旅游管理类宜春学院旅游管理
84220
设计学类宜春学院环境设计
107111
设计学类宜春学院视觉传达设计
74111

(二)录取办法

1.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划定的公共基础科目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85分;专项计划的公共基础科目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0分。

2.严格执行我校《宜春学院2021年专升本录取工作办法》(宜学院办字〔2021〕34号)文件中规定的各专业类专业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专升本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总成绩为排名依据,分专业类录取,同一专业类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志愿顺位的原则录取。

4.实行分批次录取。

(1)先进行专项计划录取

①分项录取。即分“退役士兵”、“获奖考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三项进行录取。

②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转为普通专升本计划招收普通考生。

③专项计划满额,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调整至所报志愿的普通计划中进行录取。

(2)再进行普通计划录取。

(3)在同一专业类内,某专业满额且生源充足,而其他专业有缺额时,缺额计划可调整至满额且生源充足专业。

5.同分排序原则。

(1)总成绩相同,所报志愿不相同,遵循志愿顺位的录取原则。

(2)总成绩相同且所报志愿也相同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科目内设的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成绩的优先次序进行录取,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6.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计划按照普通专升本计划录取原则进行。

(三)计划调整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参与调剂的各专业类在申报专升本招生计划时,已按满额计划申报,本次不进行校内跨专业类计划调整。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1.2021年7月10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宜春学院教务处官网进行公示。

2.公示的录取信息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

(五)录取数据上报

学校将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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