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做好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专升本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录取规则:
一、录取的原则
(一)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
(二)四川轻化工大学根据考试科目与学科类别分类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录取线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专升本总成绩构成
专升本总成绩=专科阶段的平均成绩乘以30%+“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乘以70%+奖励加分(以此成绩为排名依据)
三、录取要求
(一)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考生的录取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根据考生类别,严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数,依据以下四类进行录取名额分配:
1.理工类(一般理工);2.理工类(计算机专业);3.经管类;4.艺体类。
2020年选送四川轻化工大学专业及考生类别
四、录取程序
(一)学院根据录取规则确定专升本预录取名单,报四川轻化工大学教务处;
(二)四川轻化工大学审核汇总专升本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专升本录取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五、分类拟录取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