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试录取
1.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 号)要求,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由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经审核后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2. 对于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由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经审核后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 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荣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由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经审核后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
(二)单列和专项计划录取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 60%。本年度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 实施计划单列,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建档立卡毕业生报名人数的 20%。
(三)录取批次安排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录取,再进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最后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学校对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网址:www.scun.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只进行一次,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四)成绩排序
分专业按“专升本”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序;“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相同的,按照“专升本”《大学计算机基础》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