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高级职称
1、副主任医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
2、副主任护师
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7年。担任主管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40周,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48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
3、副主任药师
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4、副主任技师
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7年。担任主管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二、正高级职称
1、主任医师
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
2、主任护师
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满5年。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35周,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24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
3、主任药师
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满5年。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4、主任技师
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技师职务满5年。担任副主任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