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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名点自行组织。为方便考生,希赛小编将2022年辽宁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地点、现场确认资料汇总如下:
2022年辽宁沈阳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沈阳市考试院(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24-23412556。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大连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联系电话:0411-84618283。 中山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中山区杏林街62号421室)。联系电话:0411-82745253。 西岗区委党校人才管理服务部(西岗区长江路588号白云物业大厦404室)。联系电话:0411-83625421。 沙河口区委党校人才发展部(沙河口区成仁街9号银都大厦420室)。联系电话:0411-84600470。 甘井子区公共服务中心人才服务部(甘井子区松江路19号21号窗口)。联系电话:0411-84215866。 旅顺口区卫生健康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1号431室)。联系电话:0411-86395332。 普兰店区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普兰店区孛兰路北段37号区疾控中心207室)。联系电话:0411-83124528。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瓦房店市政府办公楼229室)。联系电话:0411-85615983。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1室)。联系电话:0411-89725683。 长海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华鹏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411-89882757。 金普新区党校人才服务部(金州区先进街道凤祥路66号)。联系电话:0411-87719939。 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高新区腾飞软件园3号楼936室)。联系电话:0411-84597071。 长兴岛经济区党建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长兴岛经济区长兴路600号(管委会1007室))。联系电话:0411-85293366。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本单位)(西岗区联合路150号)。联系电话:0411-83635963。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本单位)(沙河口区中山路467号)。联系电话:0411-84671236。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本单位)(中山区解放街6号)。联系电话:0411-62896713。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本单位)(沙河口区万岁街156号)。联系电话:0411-84369603。 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人才交流服务部沙河口区高尔基路261号)。联系电话:0411-84825984、0411-84613969。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鞍山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鞍山市医学服务中心(立山区玉田街23号)。联系电话:0412-5537840、0412-6434342。 岫岩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岫岩满族自治卫生健康局501室)。联系电话:0412-7823898。 海城市卫生健康局(海城市中街北路26号 (海城市卫生健康局6楼档案室))。联系电话:0412-3609311。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台安县繁荣北街54号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419室))。联系电话:0412-4912018。 铁东区卫生健康局(铁东区东山街64号甲)。联系电话:0412-2599035。 铁西区卫生健康局(铁西区环钢路53号)。联系电话:0412-7216772。 立山区卫生健康局(立山区劳动路花园小区2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4楼4048)。联系电话:0412-6613171。 千山区卫生健康局(千山区鞍山路615路 )。联系电话:0412-2312404。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抚顺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2号市疾控中心一楼医学会考试办)。 清原县卫健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28号);联系电话:024-53023119。 新宾县卫健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肈兴路60号);联系电话:024-55022219。 抚顺县卫健局(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联系电话:024-57599940。 新抚区卫健局(新抚区新抚街道新抚路71号);联系电话:024-58583715。 顺城区卫健局(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联系电话:024-57503883。 东洲区卫健局(东洲区绥化路西段22号);联系电话:024-54663193。 望花区卫健局(望花区本溪路西段41-2号);联系电话:024-58258057。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本溪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本溪市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本溪市明山区高峪街道228号);联系电话:43889399。 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后楼8楼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46829325。 桓仁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桓仁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二);联系电话:48835493。 本溪市平山区卫生健康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0号平山区政府6楼);联系电话:42883227。 本溪市明山区卫生健康局(本溪市明山区政府15楼1519室);联系电话:43890573。 本溪市溪湖区卫生健康局(本溪市溪湖区湖前街8组4楼);联系电话:45825283。 本溪市南芬区卫生健康局(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联系电话:43839218。 本溪市高新区卫管办(本溪市高新区卫管办);联系电话:45851170。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丹东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92号);联系电话:2130121。 东港市卫健局(东港市桥南开发区银河路24号);联系电话:7144435。 凤城市卫健局(凤城市医院街2号);联系电话:8130745。 宽甸县卫健局(宽甸镇婆娑府西街2号);联系电话:5123851。 振兴区卫健局(丹东市振兴区九纬路83号);联系电话:2551367。 振安区卫健局(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街678号);联系电话:2890621。 元宝区卫健局(丹东市元宝区六道口街道江城大街175-5号);联系电话:2866260。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锦州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黑山县卫健局;联系电话:0416-5550362。 北镇市卫健局;联系电话:0416-6638465。 凌海市卫健局;联系电话:0416-8152915。 义县卫健局;联系电话:0416-7799013。 古塔区卫健局;联系电话:0416-8080081。 滨海新区管委会;0416-3588261。 太和区卫健局;联系电话:0416-2626903。 凌河区卫健局;联系电话:0416-2912468。 松山新区管委会0416-3861261。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营口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336房间(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10号);0417-2871830。 大石桥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大石桥市哈大路中段84号);0417-5610713。 盖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盖州市长征大街东段156号三楼);0417-7813926。 鲅鱼圈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255窗口;0417-6249092、15184157409。 老边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老边区营东大厦西配楼301室);0417-3905079。 站前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站前区东风路67号区政府2号楼613室);0417-2923613。 西市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西市区攀枝花北街25—甲8号4楼421室);0417-4881178。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阜新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35号305室);联系电话:0418-2263172。 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繁荣大街61号);联系电话:0418-8826206 。 彰武县卫生健康局(彰武县彰武镇丹霍路35号);联系电话:0418-6949229。 海州区卫生健康局(中华路66号);联系电话:0418-2824968。 细河区卫生健康局(细河区正阳街北段细河区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18-6325986。 太平区卫生健康局(太平区孙家湾路东光路29-2号);联系电话:0418-2454686。 新邱区卫生健康局(新邱区兴隆街河汇花园综合办公楼);联系电话:0418-2860690。 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联系电话:0418-6011369。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辽阳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辽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辽阳市河东市政府北塔楼926房间);联系电话:0419-2123005、0419-2123986。 白塔区行政服务中心(辽阳市白塔区解放路80号);联系电话:0419-3920695。 文圣区卫健局(辽阳市衍水大街38号文圣区政府);联系电话:0419-3225353。 太子河区卫健局(辽阳市太子河区铁西路170号);联系电话:0419-4136056。 弓长岭区卫健局(弓长岭区政务中心三楼3039房间);联系电话:0419-5809127。 宏伟区卫健局(宏伟区汇华宫3210室);联系电话:0419-5375023。 灯塔市卫健局(灯塔市中兴路452号);联系电话:0419-8584330。 辽阳县卫健局(辽阳县县政府229房间);联系电话:0419-7777342。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铁岭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铁岭市卫生健康委(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6号);联系电话:024-72813733。 铁岭县卫生健康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8号);联系电话:024-78833283。 昌图县卫生健康局(铁岭市昌图县新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东附楼714);联系电话:024-75819082。 开原市卫生健康局(铁岭市开原市文化路91号);联系电话:024-73808301。 西丰县卫生健康局(铁岭市西丰县红旗路73号);联系电话:024-77842681。 银州区卫生健康局(铁岭市银州区光华路25号);联系电话:024-77315103。 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铁岭市调兵山市站北路13号);联系电话:024-77700120。 清河区卫生健康局(铁岭市清河区东宁街22-1号);联系电话:024-72177155。 开发区卫生健康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77号);联系电话:024-72690023。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朝阳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联系电话:0421-2632218。 建平县卫生健康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叶柏寿街道泰安路5号);联系电话:0421-7578607。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大城子街道青年街65号(卫生大厦9026室));联系电话:0421-4822261或13842113060。 北票市卫生健康局(北票市台吉大街司法综合楼);联系电话:0421-5580095。 朝阳县卫生健康局(柳城镇柳城街道燕京街1号 (朝阳县行政大厦661室));联系电话:0421-8995862。 双塔区卫生健康局(双塔区文化路二段5号(双塔区政府后楼5楼));联系电话:0421-2855267。 龙城区卫生健康局(龙城区文化路五段61号龙城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5楼(豪德大拇指广场对面));联系电话:0421-2563580。 凌源市卫生健康局(红山路西段38号);联系电话:0421-6822631或6815038。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盘锦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心医院后勤办公楼206室);联系电话:0427-3205281。 盘山县卫生健康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盘山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427-3552606。 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兴隆台区创新街道兴油支路196号);联系电话:0427-2820464。 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区政府主楼319室0427一2360319。 大洼区卫生健康局(大洼街道中心路112号);联系电话:0427-3416010。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
2022年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主管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 |
时间:暂未公布 |
地点: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 (劳动大厦后二楼206室));联系电话:0429-3113353。 连山区卫生健康局(连山区连山大街65号);联系电话:0429-2288808。 龙港区卫生健康局(龙港区文化路公共行政服务中心B座1307室);联系电话:0429-3055306。 绥中县卫生健康局(绥中县绥中镇新兴街二段39-1);联系电话:0429-6131910。 南票区卫生健康局(南票区黄甲街龙山路22号);联系电话:0429-4192418。 兴城市卫生健康局(兴城市龙兴路中段新兴城市中医医院后楼);联系电话:0429-5320016。 建昌县卫生健康局(建昌县建昌镇府兴街12号);联系电话:0429-7710988。 |
资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替代)。 4.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