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宜宾市初级药士、初级中药士、初级药师、初级中药师、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考试考生均需在网上预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要求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工作,希赛网为宜宾市考生将2019年宜宾市药学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整理如下:
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月15—2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现场确认地点:
宜宾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及各区县卫生计生局。
(1)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市管民营医疗机构以及全市所有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报考人员,请到宜宾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咸熙街26号左侧二楼,电话:0831-8211785)。
(2)各区(县)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士、师)和人才评价(初、中级)的报考人员,请按行政区划到所在区(县)卫生计生局进行现场确认。各区县卫生计生局不承担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现场确认工作。
现场确认资料:
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1份(个人网报后下载打印,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如考生在打印报名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则须重新打印并盖章,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交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及以上学历须附学信网查验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份,查询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前);外省中专须提交学籍证明材料(入学通知书、考试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专业代码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考生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按照相关规定,取得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及其他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报考初级(师)、中级的考生须提交201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材料(单位盖章)。
7.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全科医学、社区护理的“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8.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现场确认时需提交“规培合格证、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9.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现场确认时需提交“规培合格证、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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