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邢人考发【2019】1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冀人考发[2018]37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报考信息的初审和材料汇总工作。
一、网上预报名。2019年1月10日至1月24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019年考试报名工作我省将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即考区、知识点、级别、报考专业、姓名、证件号等字段和上一年度完全一致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将自动确认,不再打印报名表,待自动确认后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即可。自动确认不成功的历史考生还需携带报名材料按时间要求到现场完成确认,才可正常缴费。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各单位均按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持考试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注册学历备案表各1份。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的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及协助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三、报名信息修改。审核考生报考专业和科目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7日。
四、考生缴费。2019年3月8日至3月19日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支付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用。各单位须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缴费指导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开始后将不能再进行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在完成缴费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未显示缴费成功请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
五、2019年5月9日至6月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考试收费。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其中20元上缴卫计委人才交流中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其他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微信公众号(hebptawx)和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http://60.6.234.73:88/)。
附件:
1、 报考条件
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19年1月8日
附件1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报考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全省统一按照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提前一年掌握。即:取得相应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满四年;取得相应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取得相应本科学历当年即可。
由于我省一直执行初聘政策,初聘资格可报考药、护、技类资格考试,其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可从初聘之日算起。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4、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5、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执业范围要与报考专业一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之日算起。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药、护、技三类,同类之间的专业可以改报;药、护、技三类之间互改,需取得报考现岗位专业规定学历,从初级开始报考,改报护理类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医学类可以改报药、技类,改报护理类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医学类由原执业注册专业改报现岗位专业,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应从执业注册变更后开始计算。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四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7、药学(初级士)等111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5、26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护理学(初级师)等七个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5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6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8、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附件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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