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身份证,签字承诺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1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考试结束前5分钟不得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或其他设备、参考资料等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考务管理机构的要求(设备须切断电源)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考生座位桌面只允许摆放本人证件及答题规定文具。违反规定携带或摆放物品,且不听从监考人员劝告的,按违纪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2B铅笔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和相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开考信号发出后开始答题。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答题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答题卡一律用2B铅笔填涂,未用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等待。待监考人员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收齐清点无误后,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