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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共有《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这三个科目。符合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并满足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两个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试一科考生成绩有效期只有两年,需要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办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经考后资格核查发放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