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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共有三个考试科目,分别是《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符合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并且符合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两个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这一个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只是免试考生成绩有效期只有两年,考生需要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为合格,才可获得证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制度,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