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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共有三门,分别是《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考全科考生需要参加全部三门科目考试,免试一科考生可以免试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两个科目考试。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和综合能力考试题型题量相同,均为80个单选和20个多选,案例分析科目考试题型为6道综合案例分析大题。
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办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经考后资格核查发放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
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