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有三个,考试题型主要有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技术实务和综合能力两个科目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满分为120分,案例分析科目共有6道主观题,满分也是120分。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各科目分值分布情况及题型题量:
考试科目 | 考试题型 | 考试分值 |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客观题(80道单选;20道多选) | 单选每个1分,多选每个2分 |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客观题(80道单选;20道多选) | 单选每个1分,多选每个2分 |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主观题6道大题 | 案例选择36分,案例简答84分 |
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试条件:
符合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
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